新项目在消防质保期内,消防施工单位需要执行日常维保工作吗?有明确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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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道来 25-07-2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 **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消防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适用该条例。 - **质保期义务**: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对因施工质量导致的问题负有免费维修责任,但日常维护保养(非质量问题的常规检查、清洁等)通常不属于保修范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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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丫头消防课堂 25-07-23
施工单位自行维保的情况 若质保期内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护保养,通常无需单独签订维保合同,也不需执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资质要求,但需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方维保单位介入的情况 若业主或物业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保,则需遵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维保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如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等)并在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实际执行中的问题 目前多数情况下,施工单位仅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进行维修,而日常巡查、保养等工作执行不到位。部分地方标准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在质保期内履行维保责任,但全国范围内尚无统一强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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