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专家-DL 25-03-26
中间仓库的面积是有限值的,但是不是采用5%这个比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3.1.2中5%、10%、20%应该是针对生产部分,而非中间仓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间仓库的允许面积需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厂房本身的耐火等级综合确定。例如,丙类中间仓库在丁类厂房内设置时,其最大允许面积可能需控制在250㎡以内(具体数值需结合厂房耐火等级调整)。
中间仓库的面积限值需直接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2、3.3.3、3.3.6条等条文,按仓库类别和耐火等级独立确定,而非采用厂房防火分区的比例限制。
wetom 25-03-26
潘天坤 25-03-26
没有找到不允许超过5%的要求
丙类中间仓库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5%时,如果可以将丁类车间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提升至丙类,个人觉得会更好一些
丁类厂房内设置丙类中间仓库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厂房中设置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的建筑面积应符合建规GB50016表3.3.2仓库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要求。当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增加1.0倍;
2、中间仓库与所服务车间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大于该类厂房有关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3、 在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生产车间和中间仓库的耐火等级应当一致,且该耐火等级要按仓库和厂房两者中要求较高者确定;
4、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库房要尽量设置在建筑的上部;
5、对于丙类中间仓库,需要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生产作业部位隔开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