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觅 25-03-17
水平管道:
卡箍连接(沟槽连接)的消防管道,其支架或吊架的间距应 ≤3.0m(适用于管径≤DN150的钢管)。依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第5.1.8条: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下表规定:
管径(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最大间距(m) 3.0 3.5 4.0 4.5 5.0 5.5 6.0 7.0 8.0
注:沟槽连接管道的支架间距可适当放宽,但应通过强度验算确保管道稳定性。
竖直管道:
每层应至少设置 1个支架,且间距不宜大于 4.0m。
2. 卡箍连接处的特殊要求
在卡箍连接接头两侧 300mm范围内,应增设 固定支架,防止管道因振动或水锤效应导致连接松动。
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第12.3.20条:沟槽连接件应采用刚性接头,且管道转弯、分支、末端等位置应设置防晃支架或固定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