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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类厂房有丙类生产区,火灾危险性该怎么确定

如图,我现在就是在丁类厂房里面有丙类生产区,面积能满足小于5%。但是这后面的不蔓延措施,应该是防火分隔吧,耐火极限有要求没。问题二还有有效防火措施一般该怎样做,是指自喷吗,像我这样的情况,室内消火栓算不算有效防火措施。我看建规条文说明里面没具体指明,望各位大佬指点!

消防阿木木 | 2025-04-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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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2

潘天坤 2025-04-29 13:22 00 [回复]举报

防火分隔、自动灭火设施保护等灭火设施、可燃气体探测等防火防爆的措施应该都算,个人觉得至少要保证满足防火分隔及自动灭火设施保护等灭火设施



上述言论为根据国家规范的个人理解和交流探讨,不一定正确,也不能作为依据
有些地区技术文件可能有特别规定,建议楼主多与区域内设计、审查及验收等专家交流,具体以他们意见为准


条文说明有提到:在一座汽车总装厂房中,喷漆工段占总装厂房的面积比例不足10%,并将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分隔和自动灭火设施保护时,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仍可划分为戊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指南提到:一汽车生产装配车间,其中火灾危险性大的喷漆作业部位采取了设置相应的防火分隔和可燃气体探测与灭火等防火防爆措施,当该部位的建筑面积较小时(规范规定小于所在防火分区总建筑面积的20%),该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仍可划分为丁类





消防阿木木   回复: 潘天坤2025-04-29 17:06

谢谢你的回答,我比较赞同你的观点,自动灭火设施保护等灭火设施、可燃气体探测等应该都算有效防火措施;但是不知道防火分隔对耐火极限有什么要求。另外,本问题实际情况是座椅组装线(含座椅骨架、阻燃泡沫、面套、线束等的存储)放在了丁类厂房,我把座椅组装火灾危险性认定为丙类,这样判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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